建设科技

征集公告:关于加快建设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区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上海知识产权强市战略纲要》《奉贤区建设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区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文件精神,积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激发我区中小企业创造活力,提升知识产权自主创新、有效运用、依法保护和规范管理的水平,我局牵头修订了《关于加快建设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区强化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一、征集时间

2020年5月25日-6月23日,总计30天。

二、征集方式

1、发送电子邮件:相关意见建议请发送至

2、微信参与:请关注“奉贤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入征集公告直接留言参与。

3、来电来信: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奉贤区知识产权局),邮编:,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58号,联系人及电话:夏宏杰,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奉贤区知识产权局)将对市民和各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对符合制定原则和要求的意见建议予以归类采纳。

热忱欢迎您的参与!

三、附件(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实施国家和上海知识产权战略,提升本区知识产权(专利)的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根据《上海知识产权强市战略纲要》《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奉贤区建设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区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沪奉府发〔2019〕2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条 鼓励创造有效发明专利。对当年度中国(含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5000元资助。PCT 涉外授权专利给予每件5000元资助(同一专利最多资助3个指定国)。本资助项目申请主体指注册或登记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具有本区户籍或有本区居住证的个人。

第二条 鼓励企业提高知识产权质量,争创上海先进。对当年度获得上海市知识产权创新奖(创造)、上海市知识产权创新奖(保护)、上海市知识产权创新奖(运用)的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

对当年度获得上海市知识产权创新奖(专利商标)、上海市知识产权创新奖(实用新型专利)、上海市知识产权创新奖(外观设计专利)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资助。

第三条 鼓励专利新技术成果技术转移。对区内企业购买区外(含国外)近三年新授权的发明专利权,且该发明专利符合本区主导产业方向并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给予企业一次性资助其专利转让费用总额的3%,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四条 大力推进专利保险工作,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对区内企业实施核心专利技术购买专利保险资助。按照专利保险实际支付保费额,给予50%的保费资助,同一企业年度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 5万元。

第五条 鼓励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专利)维权。对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其知识产权并获得胜诉的区内企业,给予其服务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司法鉴定费及调解法律服务费用等)不超过50%的资助。单项专利只享受一次诉讼胜诉资助,发明专利维权胜诉费用资助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实用新型专利维权胜诉费用资助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外观设计专利维权胜诉费用资助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同一企业年度最高资助不超过50万元。

第六条 开展“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推进本区商品销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造诚信氛围,服务经济转型,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推进“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活动。当年度给予第三方创建和管理基础工作资助经费5万元,并按当年度新认定的市级承诺单位每家6000元标准给予第三方服务资助,年度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七条 推动知识产权贯标工作。鼓励区内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规范体系认证(GB/T -2013 标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

第八条 做好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对当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且符合本区主导产业方向、自主发明专利产业化成效突出的区内企业,在其对地方财政贡献度内享受政策,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对当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且符合本区主导产业方向、自主发明专利产业化成效显著的区内企业,在其对地方财政贡献度内享受政策,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