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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区”建设又一重点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北

 

昨晚,“首都金融”官网发布消息称,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本市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暂行办法》展现了更开放、更便利、更市场化等特点,标志着北京“两区”建设又一重点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

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QFLP试点),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境外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国内市场的试点,是资本项下外资管理政策的重要探索。

北京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是全球创业资本最活跃的地区,也是国际资本投资热土,全国近1/4的私募机构注册在北京,近1/3投资案例发生在北京,聚集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机构。北京坚持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在我国金融业开放中发挥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2011年即启动QFLP试点,并持续推动试点工作不断完善。

2020年9月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明确提出“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逐步放开公开市场投资范围限制”。

为积极推动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有关改革措施落地,北京市结合当前“两区”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及时调整修订相关政策。市金融监管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市市场监管局在实地调研、广泛论证、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实际和市场关切,制定了《暂行办法》,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范围,吸引和培育更多中外投资者来京聚集投资,提升首都金融国际化水平。

《暂行办法》分为5大章、21条,包括总则、试点申请、试点运作、监督管理和附则,在投资者门槛、投资范围、审核流程等方面进行了优化提升。

据介绍,《暂行办法》拓宽了境外投资人范围,首次将跨境人民币纳入QFLP试点;允许基金采用更灵活管理架构,进一步降低单只基金募集规模至1亿元人民币。

根据《暂行办法》,投资范围进一步放宽,试点基金可投资优先股、债转股和可转债、私募债、不良资产、境内私募投资基金等;申请流程便利,机构如有申请意向,可直接和市金融监管局联系办理;《暂行办法》还注重创新发展与风险防控相统筹,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引导试点企业、托管银行报送企业数据及相关信息,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协调服务和推进企业在京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潘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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